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首先,看了工作人员的之前的回复,内容丰富、细致,容量很大,感觉到了工作人员的负责、敬业和耐心是其他单...
2019.08.22 17:37:05· betty 浏览12次
1条回答
1F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流动到企业的,从调入企业起薪之月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符合不参保规定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视同缴费证明;由已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省内转移的,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具体情况您需要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以便给准确的答复。联系电话:80978696。欢迎您继续关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2019.08.23 09:50:04 · 章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