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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8.7月份开始交的保险,今年1月底生的小孩子.请问我应该拿多少津贴呀
2019.08.28 22:13:18· 荷花池 浏览15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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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七条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女职工;  (二)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照规定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的;(三)用人单位从参加生育保险之月起缴纳生育保险费从未间断的。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且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配偶生育的。第十条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一)生育费:由统筹地
2019.08.29 11:53:51 · 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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