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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信托的稳益产品,合同欺诈表现在违反合同约定成立和追加优先资金,伪造补充协议等具体如下:
1、合同约定优先级唯一受益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但清算资金来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这明显是兴拓拉来的是杭州青春支行作为优先级收益人,与合同严重不符!
2、2013年12月28日稳益6宣告成立,但是华润募集的优先级资金一分钱未到位,华润违反合同约定强行成立稳益6号,造成投资人巨亏。这就是为什么自成立公告到结算报告都未公开集资总额。华润之所以2013年1月8号出公告删除原成立条款中3亿的要求,并把发公告时间的日期改为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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