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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德阳社保局领导,我之前在德阳工作,公司统一缴纳了五险一金,已经缴费五年。现因个人原因辞职,户籍...
2024.12.30 11:38:05· 苦逼大叔 浏览18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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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您在成都没找到工作之前可以暂时不忙转移您的社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凭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您原工作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续缴社会保险费用,待您重新找到工作后,再办理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新的就职单位为您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并接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转移后,原在德阳工作期间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和重新就业后工作期间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目前生育保险暂不能转移。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时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省内转移接续手续:(一)用人单位持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新增人员申报表、劳动合同书或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簿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二)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审核、确认相关资料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以下简称接收函)。(三)参保人员将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 》交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四)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接收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本情况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明细表》,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本情况表 》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明细表 》传送给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由参保人员本人自带。(五)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本情况表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明细表 》后,根据《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本情况表 》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明细表 》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接续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同时您可向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您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咨询。 三、若仍有疑问,请您直接与德阳市社会保险局社保登记科联系咨询(0838--2505545 2507962),也可向我局养老保险科联系咨询(电话:0838-2511029),他们会按相关政策耐心为您解答。 祝您们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2012年8月13日 [2012-08-13]
2024.12.31 01:50:07 · 孙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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