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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年前我在成都工作,当地的单位给我买了五险一金,一共买了12个月。然后因为个人原因我又回到了德...
2024.05.24 06:58:41· 降息降息 浏览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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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到女职工生产之日,参保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不含补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产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在规定标准内给予支付。目前全国可以转移的社会保险只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生育保险不能转移。所以您在德阳工作期间参保单位为您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应的待遇。 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所在单位应在9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相关结算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证和婴儿出生证明等。因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还需提供你没有工作的依据,结婚证等。 请您链接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scdy.lss.gov.cn/查询医疗与工伤生育保险栏更多项下: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德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德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资料。 相关政策,请与德阳市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科(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838-2505527,他们会按相关政策耐心为您解答和办理。 祝您工作顺利!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月17日 [2013-01-17]
2024.05.25 07:49:43 · 严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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