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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2012年从长沙返回德阳,2012-3月老公长沙的5险停止,2012-7月开始购买德阳5险,...
2023.03.13 00:53:50· 就爱吃汤圆 浏览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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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城镇居民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德劳社办[2009]156号)规定,“对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办法报销”,因您已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您生产的相关医疗费用可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二、按照《德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德府发[2007]32号)文件要求,男职工配偶可以享受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助。其中享受条件为:1、男职工所在单位在男职工配偶生产前按规定为职工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不含补缴);2、男职工配偶是非城镇人员或城镇无业人员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标准的分娩医疗费用(目前补助标准单胎顺产1600元,剖宫产2000元);3、在外地生产的医院必须是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如您符合以上条件,也可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若您单位没有为您购买社会保险,您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政策和具体事宜,请与德阳市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科(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838)2505527,工作人员会按相关政策耐心为您解答。祝您工作顺利!预祝春节愉快! 2013年2月5日 [2013-02-05]
2023.03.13 05:49:40 · 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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