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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您在外省已重新就业,建议您最好将原在德阳工作期间参保缴费的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险)关系转移到您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新的就职单位为您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险)参保缴费手续并为您接续缴纳相关社保费用,以免今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影响您的养老待遇。转移后转移后,原在德阳工作期间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和其现在工作期间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原参保地缴费凭证,并提出转移申请,接收地社会保险机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出据转移函。具体办理流程请你在网上查询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同时建议您向您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咨询。 三、来信所述具体事宜,请与德阳市社会保险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6 号窗口个人帐户管理科联系咨询(电话:0838-2505543),工作人员会按相关政策耐心为您解答。祝您工作顺利!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月24日 [2013-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