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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公司已就业,就应该由您所就职的公司在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为您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险)参保缴费手续并为您缴纳相关社保费用,因国家和省还没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转移的具体实施细则,所以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还不能相互转移、接续。您现在公司就业,应在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理程序为:由您所就业的公司(单位)向当地社保局办理新增职工的参保登记,并要求停止您原参加的新农保,原已缴纳的新农保账户予以保留,待国家和省出台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转移的操作细则后,再办理关系转移。建议您向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联系咨询。 相关政策,您也可直接向我局养老保险科(电话:0838-2511029)或德阳市社会保险局社保登记科(电话:0838-2507962)联系咨询,工作人员会按相关政策耐心为您解释和答复。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卫生部门主办的业务,不属于社保机构管理的范围。具体的转移、接续、停止手续建议您向卫生部门联系咨询。祝您工作顺利!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7月12日 [2013-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