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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缴纳的生育保险在济宁附院产检出生如何办理报销手续?邹城政策是否和济宁一样?该去哪里办理?请给于详...
2022.06.14 15:08:06· 张琪 浏览17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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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规定:女职工早期妊娠诊断和检查,应当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任选一家作为本人中、晚期妊娠(13- 40周内)检查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于当日将参保职工的定点信息通过网络上传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您如果没有进行备案或者私自更换定眯医院,应该与您参保的医疗保险处联系。
2022.06.14 17:49:42 · 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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