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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同是2007年的12月1日签的,于2010年的11月30日到期,我不想续签,是否需要打辞职报告...
2025.08.17 07:38:48· collencat 浏览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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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现行政策规定,参加过失业保险的人员,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均可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您个人辞职是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 另外,合同到期属于终止合同,如果单位和职工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订合同,只需提前通知另一方即可,不需要打辞职报告。具体可咨询电话:12333。祝您万事如意!
2025.08.17 07:49:30 · 韩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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