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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社会保险法公布实施以前(2011年6月30日前),您必须办理工作调动,转移本人档案,凭行政介绍信才能把江苏的保险转移到威海。社会保险法公布实施后,社会保险异地转移有了新的规定,您需到江苏社保部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现在的单位为您办理保险增加手续后,把江苏的参保凭证交给威海参保地社保机构就可以办理转移。但是,您要清楚地是,这只是办理了保险关系的转移,您的行政及档案关系仍然没有转移到威海来,如果想转移档案,还需要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按目前的政策,办理退休需要凭本人档案办理,所以,档案的问题您还是需要设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