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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2月底本人签订购房合同,可以提取岳母的住房公积金用用支付购房款吗
2022.07.16 19:47:07· 农村学者 浏览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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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您好!根据《贵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贷款实施细则》(贵政办【2007】138号)文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凭一年内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多次提取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因此,您不能提取你岳母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4555326、4563382、4563385.
2022.07.17 01:49:47 · 樊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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