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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购买地皮,我2003年在建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于2008年10月还清贷款.我于2007年11月份第...
2025.07.27 01:49:49· 华泰证券深圳小郑 浏览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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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职工在购买或偿还自住房贷款时,可以提取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但不能超出实际发生额。 根据您上述的情况,如果您的购房付款票据未超出一年期的,先以购房名义申领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均可以偿还住房贷款的名义提取。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563382、4563385、4555326。
2025.07.27 03:50:20 · 祝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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