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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职工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以下待遇:1.孕期保健费:450.00元2.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晚育(分娩时满24岁)的增加30日;3.生育医疗费:顺产,支付标准为250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00元;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施行剖宫产术的生育医疗费为4000.00元,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00元;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必须提供医院盖章确认的剖宫产手术记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