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您好,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虽没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以现金补助发放是不合法的。眉山市2012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80元/月,你的工资低于了最低工资标准,应要求单位补足。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请你将保险和工资的问题书面向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电话:362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