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你好。1.本市户籍个人缴费的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目前为2523)。2.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3.非深圳户籍不可自行缴纳社保。建议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以便与之取得联系。如有任何社保疑问,欢迎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咨询服务热线,或可到深圳市社保局二楼窗口进行现场咨询,也可登陆社保网站:www.szsi.gov.cn查询相关的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