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①《申请》②缴费职工户口簿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⑤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⑦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2)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1)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人员在外地有接收单位的一律到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移,不在济南办理业务。(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流动前由本人或原就业单位到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做结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