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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4,已经过了24岁生日,预产期是9月20日,这样算不算晚育?生育险在济南已经缴纳3年,按照济...
2019.10.13 14:36:09· 莱西市 浏览18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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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已婚女性年满23周岁初次生育视为晚育。晚育女职工除享受正常产假90天以外,还可增加60天晚育假,一共是150天产假,并按150天计算生育津贴。女方申领生育保险后,男方不能申领生育补助金。
2019.10.14 13:52:04 · 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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