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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去年四月一号公司给缴纳生育保险的,今年3月31号生的宝宝,这样可以报销吗
2024.02.12 15:16:42· 奋斗1209 浏览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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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女职工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在生育前所在单位已经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您到今年3月31日生育时单位缴费未满12个月以上,因此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请您与单位协商解决您的生育医疗费问题。
2024.02.13 17:52:32 · 盛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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