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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同事患慢性肝炎,可以申请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报销吗?如果可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申请过后是否一...
2019.11.24 04:44:18· 周青元 浏览12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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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根据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住院、特定门诊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伴肝功能损害)的参保人,是可以申请特定门诊医疗待遇的。二、要是他平素在东莞市内就诊的,需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由主诊医生开具《东莞市特定门诊诊断证明》,携带此证明及关于该病的相关检查报告(尤其是肝功能异常的检查报告)、一直以来的门诊病历、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分局可办理。详细的流程请参看本网站“常用问题解答--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申报指南”。三、审批后的特定门诊参保人,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是需要到我市社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往后则凭合法合规的收费收据及处方笺、用药明细、相关的检查报告等到社保的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的。所以,你提及的回老家治疗的费用,很抱歉,不能办理报销。要是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信或咨询当地社保分局的。
2019.11.24 05:51:33 · 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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