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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生育保险跟医疗保险是两个险种,生育待遇的报销只限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就是通常说的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金卡参保人、莞城区和石龙镇两个作为我市生育保险的试点镇区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对于这些参保女职工要是在计划之内的怀孕流产的,可于流产后2个月内持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社保分局申领生育待遇的。所以,目前只有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在计划内流产的可享受生育待遇外,其余情况下流产或人流是不能享受社保的报销的。二、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 者增加产假35天, 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对于像你提及的这种想自行中止妊娠的情况是否享受产假的问题,我想你可能要请教劳动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