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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為樟木頭參保人員,但屬江西人,如果我因病須住院,但在樟木頭舉目無親,我回老家省內定點醫院住...
2019.09.05 13:24:29· abc321 浏览23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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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在江西省是沒有東莞社保的定點醫院。 如果你在可以享受醫療保險的情況下,按炤以下公式計髮醫療待遇: 住院報銷金額=(醫療費總額-起付金-自費項目金額)×報銷比例 起付金:東莞市外醫院:三級、二級、壹級醫院分別為1600元、1100元、600元 東莞市外急診:參炤市內二級醫院標準:500元 报销比例: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在東莞市內定點醫院住院的報銷比例95%,經核準辦理轉診轉到江西省的醫院,報銷比例下降15%,即80%;自行到江西省非戶籍所在地及上級醫院,住院治療的,報銷比例下降50%,即45%;自行到其戶籍所在地及上級醫院的,報銷比例下降30%,即65%; 二、省沒有定點醫療機構,所以東莞參保人在江西省內的醫院住院,不能在醫院現場報銷醫療費用,可以自費所有醫療費用後,在出院後30天內拿以下資料到就近的社保局辦理: 1.合法合規的住院醫療收費收據; 2.醫療費用明細清單或醫囑復印件; 3.出院疾病診斷證明; 4.身份證、社保卡復印件; 5.特殊檢查結果報告單(如CT、MRI、病理檢查結果) 6.《東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院診治申請表》(限转诊参保人)
2019.09.06 03:50:50 ·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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