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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慢性病毒性肝炎(伴肝功能损害)可以申请一类特定门诊,通过指定门诊就医点为参保人提出特定门诊申请,交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病情确认,申请一类特定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在申报特定门诊就诊医药机构时,须选择指定门诊就医点及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同时可再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参保人应先在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就医,并在现场办理结算手续,因病情需要,经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同意,可到转诊到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诊购药。转诊的有效期由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参保人病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