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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本市户籍参保人原本在镇参加农民医疗保险,但居住在莞城,能否申请变更门诊就医点?
2018.09.14 16:02:17· 刘十五 浏览32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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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按下列要求办理:参保人居住地与指定门诊就医点所在地不在同一镇(街),需将指定门诊就医点变更至居住地的,须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及在居住地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暂住证、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的登记证等有关资料),经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并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后,其门诊就医点可变更为居住地的指定门诊就医点。(参保人指定门诊就医点变更后,从次月开始生效。)相关网页:http://dgsi.dg.gov.cn/look/look1.jsp?pid=2083&g=公告栏&k=gg。
2018.09.15 15:51:22 · 安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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