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小孩是2009年1月日以后出生的,原《东莞市社会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停止使用。参保人申领时提供以下资料: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 6.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7.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男方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办) 女方符合相关规定,可享受如下待遇:经产道分娩:金卡3500,银卡:2100。 剖宫产:金卡5000,银卡3500。 办理了独生子女优待证:金卡800,银卡450。生育医疗费:顺产2000,剖腹产3500流产及死胎:金卡,不满3个月的750元,不满7个月的1200元,满7个月死胎的2500元。银卡,不满3个月的500元,不满7个月的800元,满7个月死胎的1600元。 男方符合相关规定,可享受如下待遇:可一次性享受280元假期工资待遇(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