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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出院后两个月内,可到就近社保部门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参保人连续参保(生育保险)缴费满两个月后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流产的可以按规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生育医疗费待遇条件: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时连续参保(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参保人申领时提供以下资料: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 6.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7.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