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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08年10月跟随公司搬迁在东莞大朗镇上班,公司搬迁过来后一直有购买社保(银色的卡)和医疗保...
2024.02.20 23:42:51· 上半叶 浏览1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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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生育医疗保险规定,参保人生育前连续参保医疗保险满2年,符合省市计生政策,可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您的资料,您于2009年9月开始在该单位参加东莞社保至今,若连续参保下去,同时生育前到东莞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计生部门登记您的计生信息,通过计生部门审核的话,至少要到2011年9月或之后的生育才能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请理解。参保人申领职工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应提供以下资料: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内户口:《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广东省内户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如《准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6.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4.02.21 13:52:50 · 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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