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你好! 查看了你的相关资料,你的计生信息已经成功登记了。等你的BB出生后,可到东城或者莞城社保分局办理待遇申请都可以的。请于生育出院后两个月内持下述材料办理生育医疗待遇申领: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其每一页的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 6.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7.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其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所有复印件均是A4纸规格,需复印清晰。要是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再次来信或咨询当地社保分局或致电12333,我们的同事会热情为你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