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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残疾人,2004年在东莞工伤,伤残4级,我现在出来打工到东莞,找了一家公司肯招聘残疾人,可社...
2020.09.05 06:28:15· 高铭依 浏览25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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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你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点第一款“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 1-4级保留劳动关系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后,单位可以以自愿为原则为伤残职工继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领取的伤残津贴。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规定,1-4级保留劳动关系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后,不参加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感谢你的来信!
2020.09.06 13:50:44 · 郝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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