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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刘海 从2010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可以转移了,办理手续如下:1、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一式一份。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同意接收联系函(须盖章)。3、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因参保人已离开东莞等原因不便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参保人签署的委托书、参保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原则上应要求参保人自行办理转出业务)。5、转移险种选择,参保人可转移的险种包括: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6、参保人的个人参保状态必须为停保状态,如单位尚未其办理停保手续,待单位办理停保后再予以受理。感谢您的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