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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您好: 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参保时要补缴社保费,需要提供补缴期间的工资表、劳动合同,提交补缴申请表等,具体请咨询单位当地社保分局。 但是,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此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因此,单位补缴只能往前推2年。 我的回答你是否清楚,不清楚请继续咨询。 谢谢你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