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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参保人在户口所在地可以“以个人名誉”的方式来参保,具体要怎么样的条件是由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来规定!这个你要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了!2、你可以把你在东莞参保的资料转回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可按下列方法办理转移: 1.出具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的《接收函》原件一份; 2.在东莞社保分局已经办理了停保手续(没有退保); 3.社保费已经缴清。 满足以上条件后,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接收函》原件到社保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如果本人不能过来办理,也可以代办,代办人带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到东莞社保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