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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东莞户籍人员: 失业者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市户籍的失业者,目前失业金为每月708元,同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东莞市外户籍: 失业者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领取标准以2003年7月为界,之前的,每缴费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3%,之后的,计发16%。2003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剩余不满一年的缴费月数与2003年7月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如有不明,欢迎继续来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