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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东莞市某镇某医院一名正式职工,1994年参加工作,医院直到1999年才办理社保,请问,有什么法律...
2021.12.22 19:46:32· 胡杨AKS 浏览4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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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目前我国劳动保障法律里没有关于社保补缴这方面的规定,如果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发现单位没有为你参保,你可以带上身份证、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反映,我局就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而且您这种情况已经超过了社保的两年追索期限了。
2021.12.23 03:50:39 · 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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