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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目前的社保政策,享受退休待遇的条件是:1、到达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2、本人在参保期间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3、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含1995年9月30日前参的视同缴费年限)。你从45岁开始交至退休,不能够满足以上的条件规定,可到当地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2、城镇个人工商户、自谋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参保者,必须自其参保缴费之月起计算缴费年限,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为严肃、规范地执行国家政策,我处自2007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即个人参保者不得往前追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