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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缴费比例为20%。根据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情况,2009年度的缴费基数为2141元,选择80%至100%的比例标准个人每月缴费在342.6元至428.2元之间。2、若是通过单位进行缴费,如在企(含私企),以本人实发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缴费基数低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60%的,则以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以28%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为其缴纳20%,个人自己缴纳8%)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事宜可以致电市社保处6613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