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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第五条: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一)在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年限要求;(二)在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您朋友之前在广州有参保,按照目前的政策,到退休时,需在广州购买医疗保险满10年。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