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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询系统,目前,您所在读的学校未与我局签订《广州大中专院校学生门诊医疗费定额管理协议书》,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应当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各1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门诊定点机构)。门诊定点机构一经选定,在1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参保人在年度内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或因门诊定点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可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同时,您也可以到今年6月30日后到医院重新办理新社保年度门诊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