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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广州上学的高中生,学校办了医保卡.但前天放假回家(东莞)发烧了,在这边的门诊打针吃药,请问这样...
2025.01.15 11:20:22· 牧风听雨 浏览8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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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您参加的是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根据政策规定,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范围有:参保人属于以下异地就医情形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 6 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就医。 2.异地急诊:参保人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或急诊留观。 3.学生异地就医: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 4.异地转诊:本市参保病人经审批后转外地治疗的。 5.政策规定的其它异地就医情形。 不属于以上范围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如您在异地就诊符合异地就医情况,在结算医疗费用后6 个月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 (一)社会医疗保险凭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原件(加盖医疗机构的收费业务用章); (三)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含项目名称、剂型、剂量、规格及项目单价等); (四)就医医疗机构盖章的诊断证明材料; (五)办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应 提供住院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六)根据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报医疗费用的需要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材料。
2025.01.15 23:52:03 · 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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