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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未能查询到您妈妈的医保信息,故未能准确回答您的问题。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是按医保年度计算的,待遇从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0日,若您妈妈已经参加了2012年度的医保,即待遇可享受到2013年的8月30日为止。本地户口,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若想以个人身份参加医保,可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居民医保请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部门登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请到所在区的政务中心登记参保。由于医保局负责医保待遇问题,参保、续保业务由社保部门办理,具体事宜建议您咨询社保部门或致电12333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