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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目前相关规定,流动就业人员(未达退休年龄),可以申请跨统筹区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在广州累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满120个月,在广州办理退休后,可以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令〔2012〕第80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员在境内异地安置、异地工作或者外出学习期间就医,以及在境内因公出差或者探亲、旅游期间急诊就医(注:异地急诊留观或急诊住院),在当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本市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发生上述之外的医疗费用,本市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