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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个人账户支取:非广州户籍,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并办理养老、医保关系转出手续的。参保人凭医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支取个人医疗账户通知单》,到协议银行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支取个人医疗账户通知单》所需资料:单位证明或个人书面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减员月报表》复印件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业务变化类型为减员的《社会保险个人明细登记表》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复印件或养老金一次性支取凭证复印件或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参保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详情您可点击以下链接查询:http://www.gzyb.net/files/html/output/bszn/ylbx/grzhyw/content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