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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重残人员(精神残疾一级),未残疾前巳参加居民医保,现在看门特可享受二次救助。但医药费报销比较麻...
2023.06.13 11:59:59· 樊继洲 浏览2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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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5类“困难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或指定门诊慢性病发生基本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可享受社会医疗救助: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 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3. 重度残疾人员,4.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5. “三无”人员。精神残疾一级尚未能在医院直接记账,需携带相关资料去街道申请二次救助。
2023.06.13 23:53:23 · 时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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