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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系统,您2012社保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普通门(急)诊选点为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1.如果您2013社保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没有到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和记账,也未到其他大点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急)诊选点、就医和记账,您可直接去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选点。2.如果您2013社保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已经到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和记账,则需按有关医保规定进行改点,具体要求见链接http://www.gzyb.net/files/html/output/bszn/ylbx/mzyw/content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