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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据您提供的资料查询,您2012年度的居民医保费用已于2012年8月份缴纳,现处于正常参保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期间,如现属于广州市大中专学生,可以联系原高中停保,并通过现就读学校参加居民医保,因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根据广州市医保参保职工发放新版社保卡社会保障(市民)卡须知,本次发卡面向截至2012年12月未满60周岁且制卡所需信息完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如您属学生参保的,您的原医保卡可继续使用,请您耐心等待下一阶段领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