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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启用医保功能的新版社保卡的条件为:单位经办人已向发卡银行提交《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汇总表》且新版社保卡登记资料与原医保卡资料一致的,将在回收申领汇总表的次月25日至月底间启用医保功能。7月将为5、6月已交回申领汇总表(8月将为7月已交回申领汇总表,以此类推)且新版社保卡登记资料与原医保卡资料一致的参保人进行医保功能激活操作。请您确认单位提交申领汇总表的时间,如已确认,在您的新版社保卡登记资料与原医保卡资料核查一致的情况下,将按期激活新版社保卡的医保功能,由于激活涉及人数较多,激活医保功能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如果您尚未确认新版社保卡是否成功激活,可携带原医保卡或旧版社保卡和新版社保卡一同就医、购药。如您在单位交回申领汇总表后次次月2日后仍发现手中的新版社保卡功能尚未激活的,可就近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查核原因及处理办法。在医保功能激活前,您可继续凭原医保卡或旧版社保卡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