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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您提供的资料有限,我们可能无法准确地回复您的问题。根据您所述,您孩子是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属于未成年人。在这里您需要先了解未成年人居民医保的报销办法。未成年人第一年参保的报销比例是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是65%,连续两年以上参保的话,从第二年开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每次住院都设置了起付线:一级医院120元,二级医院240元,三级医院480元。另外,自费的药品或项目是不能报销的,您可以要求医院列出住院的详细清单,查看那些药品或项目是自费的。住院报销金额=(总金额-自费金额-起付线)x报销比例,所以住院的总金额并不是全额报销的。一般情况下,在医院使用了医保卡结账报销,是不再需要到医保局报销的了,若仍有疑问,您可以带齐发票、清单、病历、医保卡到就近的医保分局前台进行咨询了解,以前台的答复为准,感谢您对广州市医保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