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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校学生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保费将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入学后请您根据学校要求办理统一缴费。如果您自2013年9月1号开始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您可与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联系协商,缴交一定金额的押金,待您2013居民医保年度医保待遇正常后再回医疗机构办理补记帐手续;若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确实不同意以上处理方式,建议您可先行自费并保存好相关清单发票等资料,待您2013居民医保年度医保待遇正常后,带齐相关资料前往我局各分局前台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手续(居民医保零星报销办理方式可参考以下网址: http://www.gzyb.net/files/html/output/bszn/ylbx/lxbx/content43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