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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广州新生在升读天河区44中学高一后,医保卡就不能够正常使用,9月12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如...
2022.10.03 10:01:21· 叶剑 浏览41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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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居民医保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经查询系统,您2013居民医保年度(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医保费暂未到账,目前为暂停参保状态。二、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3〕38号),本市中小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整体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和代收代缴医保费手续,请您向所在学生咨询办理参加居民医保有关问题三、在校学生在当年11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从当年9月1日起至缴费当月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如您的医保费能在上述时间缴费到账,9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本市医保有关规定申请零星报销。具体手续详见http://www.gzyb.net/files/html/output/bszn/ylbx/lxbx/column1.html
2022.10.04 15:51:56 · 戴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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