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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同学,您好。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1.根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市大中专院校可选择普通门(急)诊限额管理方式,并依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及本校专项资金收支平衡情况,制定本校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管理办法。 2.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经系统查询,由于您所在学校是属于普通门(急)诊限额管理模式(普通门急诊专项资金支付)的,您须按学校普通门诊管理制度就医及报销普通门诊费用,有关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只能按学校规定到学校报销,不能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选点及直接结账。具体规定请您向学校医保管理部门咨询。3. 您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住院可以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您可点击以下链接http://www.gzyb.net/files/html/output/zlxz/ylbx/content477.html下载“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在校学生篇)”了解。